昨日,就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和促进内销等议题,东莞市政府与香港贸发局召开了第三次联席会议,会议形成了一个框架协议,对港企提供多项实质性的扶助。其中一项措施是,企业拓展内销,将按在东莞税务部门新增缴纳的销售环节增值税收额(不低于100万元)给予10%的奖励,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。
而东莞市政府将资助企业参加展览会。对企业为开拓国内市场而参加国内展览会,东莞市政府按展位费、布展费给予50%的补助,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;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所支付的展位费等,东莞市政府给予50%的资助,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。
每家香港企业于2009年内参加香港贸发局在香港举办的任一项贸易展览,香港贸发局将给予2000港元的现金券,可用于支付贸发局提供的多项服务,包括改善摊位设施、网上推广、参加海外和内地的商贸推广活动、参加贸发局提供的工作坊和训练课程等。
此外,对于港资企业通过制作宣传材料派发给采购商、在内地传媒发布产品广告、在境外传媒发布广告、企业网站建设等方式开拓新市场的,东莞市政府均给予50%的资金资助,每个项目各有上限。